车主之家投诉频道每天都会接到大量投诉,有些投诉很有代表性,整理给所有准备买车或已经买车的朋友。
案例一:底盘严重进水,非家用车不受法律保护?
【上图售后部门从底盘放出的水】
【上图车内电子设备被浸泡】
车主称自己于2013年山东威海jeep4s店购入大切诺基,车底盘进水,雨天不能开,第一次车底有水声晃动的声音,去威海4s店,说是油箱的声音,后面越来越严重,底盘出水口放出一盆水。第三次去要求打开车地板,发现电瓶箱,行车电脑箱都是水,经过5天的修理,提车后,7月29号,威海下雨,电瓶箱进水,出现短路现象,车尾灯乱闪,车内照明灯无故点亮。
本人投诉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经销商以单位购买车辆为由,不适用汽车三包政策,不予以三包。
律师建议:国家汽车三包法确实对非家用汽车的三包问题未做规定,所以4s店和各个地方的执行标准也不统一。如果非家用汽车出现质量问题,可以根据《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购车时双方协议和厂商关于质量保证、凯时88kb88的售后服务的承诺来维护权益。
案例二:宝马x1新车反复修 车主退车无门
【上图车主用车一年以来累计的维修单】
车主称自己于2014年4在武汉购买华晨宝马x1时尚型sav一辆。购买后就发现空天有时不制冷,仪表台响(整个仪表台像松松垮垮的)到现在已经维修多次!今年315晚会投诉后武汉黄陂区工商的同志调解鄂宝的让我再修如果没修好给我换车(最终只能以收二手车的形式)。
再次维修后空调问题解决,仪表台和其他问题都没有解决,仪表台还是响的厉害,我买的是台新车买后一直跑售后修车,为什么产品质量问题要我消费者来为厂家和经销商买单,我要求合理退换车。
律师建议:根据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一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案例三:买大众 不提车别想退定金?
【上图收据中有注明不提车不退定金的字样】
车主称自己于在北京一汽大众4s店订了一辆高尔夫7豪华版,后来去提车时因为对方的销售员和销售经理的服务态度特别差和我朋友在4s店里就吵起来了,4s店的销售和销售经理说不提车就不给退定金,最后也就没敢在他们4s店提车。之前的订金1000交涉了几次也不给退,说是让介绍熟人去他们店里买车或者我自己买了车去他们好里做装饰才行。就这种态度谁敢介绍熟人去啊,这不明摆着欺骗消费者嘛?
律师建议:该收据上已经事先注明“车不提、定金不退”,就算经销商不肯退还,也是有法律依据的,车主只能哑巴吃黄连,当然如果有的经销商良心泛滥说不定还会钱退还给车主。但是经销商用这种方式要求车主介绍客户去该经销商消费,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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