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今年1月31日,温州一辆雅阁轿车撞上劳斯莱斯,雅阁车主负全责。事后,劳斯莱斯的维修费用锁定为35万元,除去保险公司赔付的16.2万元,其余18.8万元需雅阁车主自行承担。此后数日,南京一辆东南菱悦撞上价值1200万元的限量版劳斯莱斯幻影轿车,后者维修费用至少80万元。东南菱悦车主负全责,而他的三责险保额仅30万元。
支招1:
大幅提高交强险保额
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表示,机动车主每年强制缴纳保费1050元,造成他人损失后,由保险公司在财产损失最高赔付2000元,医疗费最高赔付10000元,伤残死亡最高赔偿110000元的限度内赔付。有限的交强险赔付与巨大的赔偿数额相比,可谓杯水车薪。
彭磷基分析称,出现撞豪车“伤不起”,根本原因就是交强险设计上有问题,在交强险的制定上,保险行业的经营者无疑是最大的赢家。他们一方面收取被舆论称之为“暴利”的强制险保险费,另一方面收取商业险保险费,可谓两头都有钱赚。而交强险“不保险”,有名无实。
为此,彭磷基建议,首先提高交强险保险费的缴费额,使之达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赔付50万至100万元的保险费数额。
同时,提高交强险赔付额度,除财产损失限额外,医疗以及伤残死亡赔偿数额按照规定全额支付,使公民的健康权、生命权得到尊重。无论受害人有无责任,医疗费、伤残死亡赔偿费均由收取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设计多家保险公司的,由各保险公司按比例平均承担。
支招2:
“双强险” “豪车险”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原副主席陈景秋也对普通车主撞豪车“一夜返贫”深有感触,他认为根本原因是我国险种不齐全。陈景秋认为,价值上千万的豪车其实就是“奢侈品”。当豪车上牌照取得路权的时候,可强制购买一份针对奢侈品的无过错责任险,一旦发生事故可由保险公司理赔。
他表示,保监会应尽早完善我国的保险制度。如果价值千万的豪车和普通车发生碰撞,前者只需赔付近万元,后者确需承担几十万元的高额赔付,于情于理都不公平。在制度完成较大调整前,应尽快出台专门针对豪车保险的险种。
此前,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总经理曾庆洪也曾提出过此类建议,他认为,应通过制度设计让豪车车主承担更多义务。
陈景秋还建议,立即将保额20万元至100万元三责险的档次进一步细分,每一档增加10万元,供普通车主选择,以减轻他们的保费负担。应将“交强险”发展为“双强险”。一方面是强制投保人必须先投保,另一方面,强制保险公司必须全额理赔,而不受交通事故责任比例等因素的影响。
支招3:
三责险保额适度提高
除此之外,也有不少政协委员认为,撞豪车“伤不起”,普通车主应适度提高三责险保额。
全国政协委员、保监会原副主席魏迎宁也认为,任何车主都有撞到豪车的可能性,也可以通过购买相对高额的三责险来转嫁这种风险。因为限制普通车主撞上豪车的赔偿责任,现行法律没有、也不宜做这种规定。事故责任方应该赔偿对方损失,不能因为谁的车便宜就减轻或免除谁的赔偿责任。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也认为,即使不考虑豪车碰撞事件,普通车主的三责险额度也应比以往有所增加。以北京为例,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已经超过60万元。在交强险11万元的死亡赔偿之外,再补充投保50万元的三责险比较合适。